小學教師資格證報考學歷條件是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大部分省份的要求是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不同省份不同地區學歷高低要求稍微不同,具體詳見所報省份教師資格考試公告。教師資格證報考除了學歷條件外還有應該具備中國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教育教學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等條件。
《教師法》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于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于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目前,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和公眾對高質量教育需求的不斷提高,特別是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改革試點的實行,部分省份按照《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16號)要求,已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